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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5-8379-9999南钛公司顺利通过省级节能监察
8月5日,江苏省节能监察中心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》、《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》、《工业节能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对我公司进行节能监察。公司总经理殷红忠,副总经理姜明、高岭,以及能源管理负责人顾勇和生产技术部周华、夏有平、吴秋萍等参与接待和汇报交流。 姜总首先就我公司的生产运行情况、耗能状况、主要耗能设备、节能规划、节能措施等工作情况进行了介绍。随后,省节能监察中心李栋等四人对我公司的能源消耗及限额指标、用能设备及淘汰设备、能源管理体系制度等三个方面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。 监察组经核查,确认我公司钛白粉生产原始记录齐全,生产日报、月报报表数据准确,来源可追溯;2019年钛白粉(金红石型)单位产品能耗符合《钛白粉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》(gb32051-2015)现有钛白粉生产装置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要求;已建立各种能源管理制度,聘任了能源管理负责人,配备了专职能源管理人员;未发现国家明令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。 通过核查,省节能监察中心的监察人员对我公司能源统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,对我公司的节能工作比较满意。公司顺利通过本次节能监察核查。